行人獲得560萬元賠償金的裁決
一名70歲老人在他住宅前穿越馬路時被一輛汽車撞上,獲得聖馬刁縣一個陪審團總額5, 558,823元賠償金的裁決。本案中的行人Mr. Yao先生與太太是由米素律師事務所代表,Mr. Yao夫婦的案子在審理時,代表律師則是唐納.簡德華與華特‧華克 兩位律師。他們兩位律師在本案審訊中的卓越表現,曾被「加州裁決搜索」(Verdict Search California) 刊物第八卷第45 期選為「每週裁決」(”Verdict of the Week”)的殊榮。Mr. Yao在這項車禍中,受到脊椎與頭部受傷,曾要求終生護理照顧費用的賠償。本案被告駕駛人是由農夫保險公司所承保,該公司曾否認這項車禍的責任,聲稱 Mr. Yao是非法穿越馬路,並且是突然衝到汽車前面。本案女性駕駛人被告還說,Mr. Yao本來是在安全的馬路分隔島上,而當他突然走下分隔島到車道上時,她根本來不及避免這項碰撞。這項車禍的警察報告也說,車禍是由於Mr. Yao的過失所造成,而且那名調查警員還被允許出庭作證。這名警員在出庭作證時曾說,他的看法是,Mr. Yao穿越馬路處並非一處未劃線的行人穿越道。
米素律師事務所聘請了一組專家,其中包括為車禍現場重建的高真實度影像摸擬,在影視畫面中顯示,駕駛人如何能清楚地看見行人的接近。米素律師事務所也聘請了一位電腦科技專家,把證據文件在一具真人大小的螢幕上顯示,在穿越馬 路處加上一條行人穿越道時,是配合現場地區情況的,也就是那裡應該為一處未劃線的行人穿越道。 這些證據顯示,最後說服了陪審團與法官,同意那條未劃線的行人穿越道是存在的,使Mr. Yao的穿越馬路成為合法的行為。
本案的被告一直沒有提出和解協議,直到開審前才表示,願以25 萬元的賠償金進行和解,然後在開審時,再把賠償金提高到50萬元。但最後陪審團的裁決是總額5, 558,823 元 賠償金,並且發現被告在車禍中的過失為49%, 因此,以比例計算後,原告受傷者就可淨得2, 738,232元的賠償金。本案在聖馬刁縣的審訊共歷時三個半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