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男子在審訊開庭前數日獲得超過200萬元賠償
R先生是一位行人。他在合法地橫過三藩市一個繁忙的十字路口時,被一輛汽車撞到。案件經過艱辛的法律商討,在上庭前幾天,獲得205萬元的賠償金額。
在2014年5月20日早上八時,我們的當事人R先生, 56歲,是一位為傷殘及精神病患者服務的輔導員。他在兒時患上脊椎灰質炎(polio),因而影響他右腳的活動能力,並需要拐杖輔助步行。R先生和他的妻子當天早上離開他們在三藩市Hyde街的寓所,步行到Hyde街㚒Geary街的路口。R先生在路口前等待燈號及和他的妻子吻別。R太太便朝着另外一個方向步行。當面向R先生的交通燈轉綠,他便開始在行人線內橫過這十字路口。當他步行了大概八至十尺, R先生便被一輛由Jane Smith 駕駛的車輛撞倒。因為碰撞的衝力很大, R先生被拋離8至10尺後才着地。
一位由倫敦來到三藩市遊覽的遊客剛從R先生的相反方向橫過同一個十字路口,並看見事件的發生經過。
本律師樓代表R先生控告Smith。也因為Smith當時是在會見客人的途中,我們也同時控吿Smith的雇主。
這宗嚴重的交通意外令到R先生的右腿髁上股骨骨折,而且這骨折情況是伸展性的。右邊股骨是粉碎性骨折,膝蓋分裂成兩部份,視為矢狀分裂。除此之外,膝蓋髕骨也骨折,而關節表面更呈現嚴重粉碎至軟骨組織。
R先生接受了緊急治療及手術。因為他先天的脊椎灰質炎,他的右滕不能接受康復治療,因而影響到周圍的肌肉組織收縮及影響到右膝的活動能力。因為這個不幸意外造成的傷害,R先生右膝的活動弧度只剩下30到50度,令他日後根本無法彎曲這條腿。
R的先生的案件經過律師艱辛的努力,最終在審訊開庭前數天,以205萬元的賠償金額解決。
*為了保護客人的私隱,以上用的名字是假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