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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汽車保險

May 30, 2016

如果有人試圖去閱讀保險公司的一份汽車保險單全文時,那可能是難以瞭解的。 在一份典型的保單中有許多不同的保額,本文的目的是為了協助消費者去瞭解汽車 保險單中,通常擁有那些保額。汽車保單中的保額定義可因不同保單而異,而且法院的 判例對於保單文字的解釋也可能會改變。還有管轄保單的法律也會改變。因此,本文僅 提供一些通用的準則,而無法決定所有保單中的投保額問題。正確的保單內容詮釋需要 對特定保單作全面的評估。另外,當你在投保汽車險時,應與保險經紀人談論保額,而 且必須仔細閱讀保單的內容,以瞭解保額的涵蓋與除外細節。我們經常發現,本來以為 涵蓋的,在保單中卻是被排除在外的。 責任險:這是許多人在想到汽車保險時所考慮到的保額。這是當投保者引起一項 車禍的發生時,投保者對於其他人的責任。一項簡單的例子是當你在駕車時,你意外地 闖越「停止」標誌,而撞上另一輛並無「停止」標誌的汽車。假如你發現是車禍的過失 者,那麼你保單的責任險保額將會支付對方車子內成員的身體受傷損失,到你所投保的 最高限額為止 (參閱「保單限額」一節)。身體受傷損失通常包括醫藥費帳單、薪資損失、 其他的支出、痛苦、創傷與情緒傷害等。 財產損失險:當你在車禍中過失造成他人的財產損失時,保單的這部分保額將會 支付這些損失,到你所投保的最高限額為止。在上述談到責任險保額舉例時,曾說你在 闖越「停止」標誌與另一輛汽車碰撞時,那麼這項保額將會支付對方車輛的損失,但不 是你自己汽車的損失。 碰撞與全險保額:一旦你的汽車涉及一項車禍,或是在其他情況受損、或被偷、 或車內有物品遭竊時,這項保額將會支付這些損失。這項保額並不支付其他人車輛的損 失。通常這項保額將有$250$500$1000的自付額,那就是保險公司將支付你超過上述 自付額的損失。如果在一項車禍中是對方的過失,那麼你可以要求過失一方的保險公司 或是你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通常要求你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比較快速,而他們會再要 求過失一方的保險公司償還理賠金額。有時候過失一方投保的財產損失保額,不足以支 付你的損失時,你也可再要求自己的碰撞全險保額支付餘額。 租車:這是當投保者在租車時,租來的車遭到損壞或被偷時的保額。這項保額通 常有每天最高金額及最高總金額的限制。 未投保駕駛人/投保額不足駕駛人險: 這兩項保額通常分別簡寫為UM UIM 這兩項保額是為了投保者,在車禍中碰到過失的未投保或投保額不足的駕駛人,無力支 付賠償(未投保者)或是保額不足支付身體受傷損失(投保額不足者)時,提供保障。這些保 額並不支付財產的損失。由於加州強制規定的15/30責任險保額太低,以及許多駕駛人根 本沒有投保汽車險,因此擁有這些保額是非常重要的。 未投保財產損失險:這是說在你碰到一項車禍汽車受損,而過失對方並無財產保 (這顯然是指未投保者)時,這項保額可支付你的損失。通常這項保額是很低的,除非投 保者特別要求,提高這項的保額。 醫藥費保額:如果投保車輛中有人受傷,或是一名投保人受傷時,這項保額將支 付這些傷害的醫藥費用,到保單的最高額為止。通常,保單會規定這些醫療是必需的, 以及帳單費用是合理的。在許多情況下,保單會限制醫藥費帳單應在車禍後的某一期間 內,例如是一年。 意外死亡給付:部分保險公司會提供這項保額,一旦發生意外死亡時,不論是那 一方的過失,都會在保單限額內給予死亡給付的理賠。 保單限額:保單限額是指投保人購買這項汽車險保單時的投保金額,而保險公司 將僅會在這項保單限額內理賠損失。在某些保額,其中包括UM/UIM在內,都有兩項金額 數字,一為單一的理賠金額,而另一則是理賠總金額。所謂單一金額是指一名受傷者的 最高理賠額,而總金額則是所有理賠的總計金額。例如在單一車禍中共有四人受傷,而 那項責任險的保額是 50/100,那麼保險公司對於任何一名受傷者的理賠額都不會超過5 元,而且支付給四名受傷者的總金額則總共不會超過10 萬元。部分保單對單一理賠額與 總計金額是相同的。 被保人:通常為了根據保單規定獲得理賠時,都會註明誰是所謂被保人。在保單 內的每一項保額都可能會註明略有不同的被保人,例如在UMUIM保額中的被保人與責 任險中的被保人就可能不同。通常在保單中列有姓名的投保者當然是被保人,但是與列 名投保者同住的親屬也是被保人,以及獲得車主同意駕駛那輛投保車輛的駕駛人與車上 的乘客也都是被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