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1, 2014
加州制訂的這項新法律是州眾議會的1371號法案,名稱為「三呎安全法案」,以保護道路與公路上的自行車騎士。這項新法律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超越自行車騎士時,應保持三呎的距離。這項新法律將進一步明確化現行的「安全距離」不明確規定。
這項新法律是在自行車熱心人士包括加州自行車聯會在內所發起「給我三呎」運動後,所制訂的。在稍早時通過的一項新法案,曾遭到布朗州長的否決。這項最新的法案在起草時,已經刪除了早先的受關切條款,而獲得了布朗州長的支持。
這項法律規定,汽車駕駛人所駕駛的車輛從後方超越自行車騎士時,應與自行車保持三呎的距離。不過,如果道路狀況不允許保持三呎距離時,駕駛人就必須要合理與審慎地減速,以確保在超越自行車騎士時,不會發生危險。
這項新法律將從2014年9月14日起生效。據估計,目前全美另有21個州也訂有類似的保護自行車騎士法律,並希望加州可以減少在汽車與自行車之間的車禍,為自行車騎士提供保護。未來違規者將被處以220元的罰款。
米素法律事務所承諾要保護這些因他人疏失而受傷的人。本事務所曾成功地代表在包括小客車與商用車輛的車禍中受重傷的自行車騎士。最近在2013年的六月份,本事務所曾為一位在內華達州 160號公路上被一輛牽引式大貨車撞到的自行車騎士,(巴汀諾控告哈蒙卡車公司案─Baldino vs. Hammon Trucking)獲得75萬元的賠償金。這家卡車公司曾否認其責任,並聲稱這名自行車騎士並未嚴重受傷,不過,本事務所成功地顯示,不但騎士傷勢嚴重,而且根據調查發現,車禍責任完全是在該卡車公司。